十三万村组完成集体产权改革
发布时间:2018-06-21 08:02:07 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:
农村壮大集体经济有了好“抓手”
十三万村组完成集体产权改革
“集体手里一把米都没有,村里很多事儿都办不了。”乡村振兴,离不开村民和集体的力量,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是其中关键。
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6月19日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,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平稳,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,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。
清产核资明年底完成
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啃的第一块硬骨头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。
“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首先要搞清楚集体家底有多少,这些资产归属于谁。这个问题不搞清楚,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无法向前推进,也会引发很多矛盾。”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说,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,保护好资源性资产,盘活经营性资产,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,这是改革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也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。
据介绍,2016年底,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.1万亿元(不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),村均555.4万元。但是,一些地方存在农村集体产权虚置、账目不清、分配不公开、管理不透明的问题。全面开展清产核资,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、确权到户,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,也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,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。
“让资产有主,很多效果是没意料到的。”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对本报记者说,中国农村情况复杂,在大部分农区,集体资产并不多。但借助改革,很多地方回头来盘点,发现有不少资产可以服务于全村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,从而盘活资源。而在不少已经消失或正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郊村,核资量化,也能让资产有主,有利于劳动力流动。
目前,各地正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各项工作。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说,到2019年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,这项工作分“三步走”:第一步是准备阶段,已基本完成,已有24个省、194个地市、1770个县成立专门机构指导清产核资工作。第二步是实施阶段,从今年6月到明年6月,全面清查核实资产,填写登记报表,逐级审核上报。第三步是总结阶段,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,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、国务院。
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
清产核资是基础,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。
为率先探索路径、积累改革经验,2015年,中央部署在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。经过3年探索,共有13905个村组完成改革,量化集体资产879亿元,累计股金分红183.9亿元,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。
孔祥智表示,通过股份合作经营,农村过去的闲置资源,比如荒地、厂房、建筑等开始投资利用,从而产生实在的收益。“在股份合作上,不同地方有不同表现形式。但从以前少数人管,资金不知去向,到现在的阳光运行,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。”他说。
中央明确,到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。目前,相关部门组织了三批试点,试点内容逐步深化,共涉及县级行政单位1000个左右。此外,部分省还确定了266个地方试点。
“目前,北京、上海、浙江三省市已经基本完成这项改革,先行试点的29个县也积累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。推进这项改革有很好的基础,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是有保障的。”韩俊说。
从多种联合中找发展
“从2016年起,我们就在做清产核资、股份合作的工作,说到底就是为发展集体经济打下基础。”一位乡镇干部对记者说。如果村集体没有实力,集体经济没有活力,农村基层组织就很难有凝聚力和战斗力。壮大集体经济是中央一贯的要求,也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。
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计,现在74.9%的村每年集体经营收益在5万以下或者没有收益。壮大集体经济依然任重而道远。不过,从各地实践经验来看,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多种路径。例如,有的村利用集体“四荒”地、果园、养殖水面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;有的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;有的利用闲置房产设施、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租赁物业等。
“总的看,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是资产租赁型、生产服务型,也可以是企业股份型、联合发展型、农业开发型等多种形式。”韩俊说,在实践中,各地一定要在多种联合与合作中寻求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径。农业农村部、中央农办将结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来搞好统一的经营服务,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,确保农民真正受益。
据了解,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越来越频繁,相关部门也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工作,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。(记者 李婕)